環境保護,教育為本
--“綠色學校”的淵源(一)
世界環境教育發展的簡要歷程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類的生產能力不斷提高,規模不斷擴大,致使許多自然資源被過度利用,生態環境日益惡化。面對全球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國際社會達成了共識:通過宣傳和教育,提高人們的環境意識,是保護和改善環境重要的治本措施。
1972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召開的人類環境會議是全球環境教育運動的發端。會議強調要利用跨學科的,在各級正規和非正規教育中、在校內和校外教育中進行環境教育。隨后環境教育開始在各國政府工作中,并逐漸形成全球性的環境教育行動。
1977年,聯合國教科文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前蘇聯的第比利斯召開了政府間環境教育會議。在第比利斯會議上,各國初步意識到環境教育在教育中的重要性,《第比利斯宣言》指出“從其基本性質看,環境教育對更新教育過程可以做出貢獻”,還呼吁“要有意識地將對環境的關心、活動及內容引入教育體系之中,并將此措施納入到教育政策之中“。第比利斯會議是環境教育發展史上一個里程碑,《第比利斯宣言》突破了環境教育概念以知識為主的特點,明確提出環境教育的目標包括意識、知識、技能、態度和參與五個方面,拓展了環境教育的內容和方法,把環境教育引入了一個更廣闊的空間,為全球環境教育的發展構建了基本框架。
1992年,在馬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通過了可持續發展的綱領性文件《21世紀議程》。《21世紀議程》第三十六章的主題為:促進教育、公眾認識和培訓。教育對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得到充分肯定。通過此次會議,可持續發展思想對環境教育起到了導向性的作用,它不僅要求教育要“對環境友好”,要在教育中培養環境意識、環境關心、環境倫理、環境能力、環境行為、環境價值觀,而且要求教育關心人的需求,以人為核心,以人的全面發展為目標,培養未來“合格而負責任的公民”,從而實現社會、經濟和生態的協調進步。這是一種全新的教育形態。
1994年,聯合國教科組織(UNESCO)提出“為了可持續性的教育”(Education for Sustainability),要求把環境教育與發展教育、人口教育等相融合,建立了環境、人口和發展項目(EPD項目),開始將環境教育轉向可持續發展的方向。1997年,聯合國教育科文組織在希臘的塞薩洛尼基召開會議,確定了”為了可持續的教育“的理念。這標志著環境教育已不再是僅僅對應環境問題的教育,它與和平、發展及人口等教育結合,形成了“可持續發展教育”。“可持續發展教育”思想的出現,為“紀色學校”的蓬勃發展提供了堅實的理論基礎。(趙亮 羅德強)